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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关于开展旅行社“引客入甘”旅游补贴审核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引客入甘”补贴工作,并对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11月30日)组织旅游包机、专列、团队等方式来甘旅游的旅行社,以及涉及年度组团等其他叠加补贴的旅行社进行资金补贴。

“引客入甘”补贴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在释放文旅发展政策红利、帮助文旅企业降本减负、激发全省文旅市场发展活力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引客入甘”补贴实施办法》,“引客入甘”补贴资金由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年度预算资金中列支。补贴资金实行自下而上申请申报,由各市州文旅部门在相应的申报日期内进行申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结束后,提交审核报告,经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引客入甘”补贴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一项,“入境旅游年度组团补贴、国内旅游组团补贴:由市州文旅部门制定补贴政策进行审核补贴,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按照市州文旅部门补贴资金的40%给予叠加补贴。”此次对于旅行社的叠加补贴,将以2023年11月30日为限,根据各市州2022年度和2023年度补贴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核定落实。对于2023年11月30日前,未兑现2022年度补贴的,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不再对2022年度予以叠加补贴;已兑现2022年度、2023年度旅行社补贴的,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对两年度分别予以叠加补贴。2023年11月30日之后兑现2023年度补贴的,纳入下一年度叠加补贴计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