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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11月1日开始施行的《四川省旅游条例》(2023修订版)在修订的过程中经历了哪些环节,又是如何与相关法律法规衔接的?日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总规划师王成平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出了答案。

记者:您作为组织本次立法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参加了调研、起草、论证等多个环节,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条例》的修订过程?

王成平:自2021年以来,《条例》的修订历经了立项、省内外多次调研、条文起草、专家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草案送审及表决等一系列流程,汇集了省内外旅游行业专家、法律专家、省内各级文旅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文旅执法部门、机构的工作人员的智慧。

本次《条例》修订,重点关注推动四川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从整体体例结构到具体条文规定均有较大变动,主要表现为:在立法层面将2012年版本的“重管理”转变为现版本的“重发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旅游规划和促进”章节的内容,在《条例》中细化为“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旅游促进与发展”两章,并在“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章节中新增“旅游专项规划”“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评”等条文,在“旅游促进与发展”章节中设置“增强四川旅游和巴蜀文化国际影响力”“川渝合作”“智慧旅游”及新业态旅游相关条文,且从财政资金、社会资本、金融扶持、人才培养、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四川旅游业发展多方面支持。

记者:距离上次修订《条例》已有11年,此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已进行多次更新,新修订的《条例》如何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衔接?

王成平:本次《条例》修订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充分衔接:一是删除了相关重复或冲突内容,比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重复或有冲突的内容,包括对于旅游者、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细化旅游安全方面的规定,从政府、旅游经营者、旅游者3个层面对保障旅游安全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旅游安全责任与义务,特别是针对旅游经营者、旅游者从事或参加高风险旅游活动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同时,明确依法保护旅游者个人信息安全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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