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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推动农民增收致富,走好具有福州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为做大做优做强省会、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夯实农业农村基础,努力实现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

《意见》提出,要深挖乡村特色资源,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培育65个“小而精”“特而美”的“一村一品”专业村。在两江四岸、种植基地等重点区域,集中、成片地种植市树市花市果,打响茉莉花特色文化品牌,再现闽江两岸榕树绿、橄榄青、茉莉白、桔子红胜景。持续开展特色农产品节庆活动,优化“福州乡村游”平台运营,发展田园养生、研学科普、民宿康养等休闲农业新业态,建设山水渔旅融合的特色休闲渔业基地,打造提升乡村振兴精品线路10条以上。

《意见》提出,要科学实施乡村规划,大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以乡镇为单位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古民居和原生态自然环境保护利用,设立一批乡村非遗传承基地。推动乡村风貌提升,整县整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打造一批整治提升样板县、农村“厕所革命”样板县。深化乡村建设“五个美丽”活动,推动“绿盈乡村”提档升级,建设80个以上“绿盈乡村”。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三下乡”等活动,大力弘扬红色文化、优秀农耕文化。举办乡村“村晚”、戏曲进乡村演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乡村群众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