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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育见山海”福建省金牌美育村培育工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各地要做好文化保护、传承、传播、发展“四篇文章”,实施艺术点亮工程,积极推动优质美术资源下沉,激发乡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培育“文旅+”“+文旅”新业态、新模式,助力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方案》提出,开展“育见山海”福建省金牌美育村培育工程,要形成一支美育队伍,由文旅特派员和美育指导员相结合,共同形成全省乡村美育合力;打造一批艺术空间,筹划建设乡村艺术空间、艺术家工作室、研学和写生基地等作为美育阵地,邀请村民共同参与设计,打通文艺服务基层乡村的“最后一公里”;举办一批美育活动,因地制宜融入乡土民俗文化,策划举办特色化本土美育活动,展现美育村培育成果;开发一批艺游路线,将周边文化和旅游资源串联成线;推出一批特色产品,在当地游客服务中心、民宿、市集等进行展示、宣传和销售。

《方案》明确,“育见山海”福建省金牌美育村计划今年起每年组织一次遴选。由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牵头各市(县、区)美术馆,筛选一批有基础、有经验、有亮点的村作为调研点,深入调研点开展摸底调研、考察和评估,推出符合条件的乡村再报送。福建省美术馆将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指导下,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10个左右“福建省美育培育村”,培育周期为1年,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审定授予若干个“福建省金牌美育村”,并向社会公布。

《方案》明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金牌美育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积极融合联动,提出相关要求,指导各地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典型培树,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省美术馆作为培育工作办公室,负责材料审核、措施制定、专家邀请等日常管理工作。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牵头当地美术馆,积极支持开展培育工作,探索各类行之有效的模式。省文化和旅游厅每年将安排经费,对美育村培育工作给予支持,并配套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培育项目顺利推进。各地对培育对象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培育措施落实到位。

《方案》提出,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持续完善金牌美育村考核评价办法,建立退出机制,组织指导专家对福建省金牌美育村的美育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或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给予通报、警示或摘牌。“育见山海”福建省金牌美育村工作办公室对全省培育工作进行动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