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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等7个部门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赤峰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为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年,到今年年底全市建成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实现市场有序、竞争有序、管理有序、出游有序的“四序”目标,助推旅游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综合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3月)、集中整治(4月至10月)、提升整治(11月至12月)3个阶段,8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确保赤峰市旅游高质量发展。

在集中整治阶段,赤峰市各部门将重点开展旅游广告及合同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旅游景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清网治黑”专项整治行动、旅游购物欺诈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旅游景区营业性演出专项整治行动、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七大专项整治行动。

赤峰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事关赤峰市旅游整体形象的一件大事。我们将确保整治工作动真格、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