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1日
第04版:旅游报04版

浅谈基于核心素养视域下法学教学改革创新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提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在法学学科建设过程中,要推进法学教育和研究、法学教学改革创新,培养学生核心素质,实现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目标。

核心素养视域是指个体在特定领域或学科中所拥有的核心素养的范围和深度,它包括人们在各个领域中所需的核心知识、技能、态度和价值观,以及对于相关问题和挑战的理解和应对能力。强调个体对于自己所从事的领域要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包括专业知识、相关领域的交叉知识和前沿知识等;强调个体在具体的实践中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技能灵活地解决问题,创造性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及方案;强调个体的软实力,以及个体具备积极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

然而,法学教育在培养具备全面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法学人才方面面临许多挑战。较为明显的是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难以满足学生综合发展的需求以及核心素养的培育。首先,传统的法学教学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在法学实践中,学生既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也需要能够灵活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过于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导致学生在实践中常常感到无所适从。其次,传统的法学教学缺乏与法学实践紧密结合的教学内容和方法。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理论知识的学习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才能更好地达到教学目标。传统的法学教学往往以理论课为主,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相对较少,导致学生对法律实践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最后,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忽视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法学领域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法学人才需要具备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因此,应及时进行法学教学改革创新,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核心素养的培育,为学生个人素质的发展和职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引导。具体而言,法学教学的改革创新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更新法学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在法学教学改革创新中,以核心素养为视角的教学方法创新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以核心素养为目标的教学改革,可更好地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并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其一,可以引入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可以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其二,可以采用小组讨论和合作学习的方式来进行教学。通过小组讨论和合作学习,可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他们的合作能力和团队精神,也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学知识,提升他们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其三,可以采用互联网和多媒体技术来辅助教学。互联网和多媒体技术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和多样化的学习资源,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学知识。同时,互联网和多媒体技术也可以提供交互式的学习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其四,可以鼓励学生参与法学研究和实践活动。通过参与法学研究和实践活动,学生可以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中,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拓展法学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创新精神。核心素养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需要掌握的基本能力和知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基础。因此,在法学教学中应创新内容,进一步注重学生综合素养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其一,教学内容应该注重与时俱进,紧密结合法学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法学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科,新的法律问题和案例不断涌现。因此,教师应该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引入最新的法学理论和实践案例,以培养学生对法学领域的敏感度和独立思考能力。其二,教学内容应该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生通过实践才能真正理解法律的含义和适用。因此,在教学中,应该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引导学生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去,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三,教学内容应该注重跨学科的融合。法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涉及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因此,在教学中,应该注重跨学科的融合,引导学生从多个学科角度去理解法律问题,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跨学科思维能力。其四,教学内容还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法学是一门需要批判性思维的学科,学生需要通过批判性思维去分析和评价法律问题。同时,法学也是一门需要创新能力的学科,学生需要通过创新思维去解决法律问题。因此,在教学中,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引导他们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转变法学教学评价体系,从传统的考试评价转变为综合评价体系。在培养和激发学生团队合作意识、交流沟通意识、思辨意识、创新意识等重要核心素养的同时,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学生产生学习惰性,防止走偏。所以,需要建立新的多元评价机制,让教师转变教学思维,引导学生转变学习思维。传统的法学教学评价体系主要侧重于考试评价,即通过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评判他们的学习成果。然而,这种评价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如过于片面化。

为了更好地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潜力,需要转变法学教学评价体系,从传统的考试评价转变为综合评价体系。其一,建立多元评价方式。除了传统的笔试考试,可引入其他形式的评价方式,如口头答辩、小组讨论、实践案例分析等,以更全面地考查学生的知识技能、问题解决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此外,还可引入自评和互评机制,让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成果进行反思和评价,同时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其二,创建综合评价指标。根据法学专业的特点,制定与课程目标相符的综合评价指标,包括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程度、学术研究能力、法律实践能力、创新思维等,更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其三,重视实践项目评估。将实践项目纳入评价体系中,评估学生在实际法律案例中的应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更好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其四,定期评估与反馈。建立定期评估与反馈机制,及时向学生反馈学习情况和评价结果,帮助学生及时调整学习策略,继而提高学习效果。

基于核心素养视域的法学教学改革创新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趋势将更加注重核心素养能力培养的重要性。我们需要把握这些发展趋势,不断改革和创新,以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优秀法学人才。

(唐厚珍,江西财经大学2022级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江西中医药大学讲师,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教育法学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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