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国内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诸多学者和专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多种改革思路和方案,如“工学结合”“产学研一体化”“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等,教育主管部门对跨学科、产教融合、学科交叉的人才培养模式也都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要求和目标。但是,现阶段我国音乐表演专业服务社会型人才培养方面的研究还相对较少、尚显不足,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培养目标不明确、课程设置不合理、实践教学环节薄弱等,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针对这些问题,应思考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寻找更适合当前社会发展需求的音乐表演人才培养的办法和举措。
在国外,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受到广泛关注,一些发达国家在音乐表演人才培养方面具有较为先进的理念和方法,如德国的“双元制”、美国的“多元文化教育”等。这些培养模式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强调多元化和个性化,这为我国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迫切要求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发展公益文化事业、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是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的方向。因此,要培养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专业水平,提升专业素养和能力,除了可以到专业院团就业,还要具备到社区合唱团、广场舞社团、县级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等基层岗位就业的能力,从而达到提高全民艺术水平的目标,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一直以来艺术专业就业难、就业面窄的问题。
音乐表演专业社会服务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将使大多数学生能够成为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的高水平音乐表演型人才或基层文艺工作者,适应社会对音乐表演人才的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音乐表演专业的发展。
当前,音乐表演专业培养模式存在的两个问题。首先,许多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的培养模式过于注重理论学习,轻视实践操作。这种“重理论轻实践”的特点导致学生在大学四年的主要学习都是在教室里完成的,无法充分锻炼他们的实践能力。然而,音乐表演专业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要求学生不仅具备扎实的艺术理论知识,还要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因此,高校应该更加关注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提升,让学生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其次,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之间存在对接不畅的问题。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任务,而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是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高校的音乐表演专业应该更加注重与社会服务的紧密结合,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然而,当前的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往往过于封闭,与社会实际需求相脱节,导致毕业生难以适应社会服务的需求。因此,高校应该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将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为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服务社会的机会,让他们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针对当前音乐表演专业培养模式存在“重理论轻实践”和实践与社会的脱节等问题,高校应该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让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培养服务社会型的音乐表演人才是当前紧跟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的亟须解决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创新培养方案,以解决学生实践经验不足、应用能力薄弱的问题,拓宽视野,提高综合能力。
为了推动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益,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社会对音乐表演人才的需求,并以此为依据来制定和调整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使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更好地服务社会。
此外,还需要促进音乐表演专业人才与社会服务需求的对接,根据社会需求来培养学生,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还可以使音乐表演专业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进而增强音乐表演专业的社会服务能力。
综上所述,培养服务社会型的音乐表演人才是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只有通过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和新的培养方案,加强实践教学,促进与社会需求的对接,才能真正提高音乐表演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吴文婷,讲师,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方向为声乐演唱教学、声乐舞台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