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确定22家旅游度假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公告,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确定22家旅游度假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认定并完成公示,确定以下22家旅游度假区为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北京市密云古北水镇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
山西省晋城太行锡崖沟旅游度假区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旅游度假区
辽宁省大连长山群岛旅游度假区
吉林省长白山华美胜地旅游度假区
江苏省苏州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
浙江省湖州吴兴西塞山旅游度假区
安徽省黄山黟县国际乡村旅游度假区
江西省南昌梅岭生态旅游度假区
山东省德州齐河黄河国际生态城旅游度假区
河南省郑州银基国际旅游度假区
湖北省武汉黄陂区木兰湖旅游度假区
湖南省长沙铜官窑文化旅游度假区
广东省珠海横琴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雁山旅游度假区
海南省万宁石梅湾旅游度假区
重庆市石柱黄水旅游度假区
四川省成都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度假区
云南省德宏芒市孔雀湖旅游度假区
甘肃省临夏永靖刘家峡旅游度假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大漠黄河(沙坡头)旅游度假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青格达湖旅游度假区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