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优化旅游服务功能、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挖掘旅游消费潜力,充分发挥旅游消费的综合带动作用,将有力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随着旅游消费的提振和繁荣,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作为国内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的地位和作用也将更加鲜明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商务部《关于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8项政策措施支持上海市、北京市、广州市、天津市、重庆市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消费环境,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也提出,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支持更多优质商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推广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
重庆解放碑游人如织 罗云希 摄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消费资源的集聚地和消费市场的“制高点”,是扩大消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载体和引擎。从率先试点建设的5座城市来看,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无一例外都是国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在国内和国际旅游市场上具有重要影响力。
可见,旅游消费既是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重要功能,也是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这就需要充分认识旅游消费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通过提振和繁荣旅游消费,更好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拓展旅游服务功能是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题中之义。目前,我国已经形成全球最大国内旅游市场,是国际旅游最大客源国和主要目的地。国内旅游市场持续在万亿级规模上“高位运行”。同时,“中国游”“China Travel”等备受关注,成为国外社交媒体“热词”,带动来华旅游需求持续增长,入境旅游市场加快复苏。
如何通过“旅游热”带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这就需要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紧扣功能定位和功能完善,把突出和完善旅游功能有机融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总体功能体系之中。
一是立足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和突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作为国内国际重要旅游目的地的定位,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例如,《天津市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行动方案(2023—2027年)》明确提出,到2027年,全市国内外旅游人数达到3.2亿人次,国内国际旅游花费超过5000亿元,建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等目标。重庆市也将“国际旅游名城建设”作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目标之一,提出“境内外游客人数持续增长,入境消费规模稳步壮大”等细化目标。
二是着眼功能完善,立足更好满足国内国际游客需求,树立“如我在游”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旅游服务功能。
《若干措施》提出,“在入境口岸、大型商圈、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及社交媒体平台投放多语种离境退税手册和指南”“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实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拓展旅游服务功能”。切实抓好这些任务落地落实,将全方位提升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旅游服务的全面性、便捷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是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应有之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所提供的消费,是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消费,也是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消费。
实践证明,旅游消费意愿强不强、吸引力大不大、效果好不好,关键是看旅游消费环境优不优。这就需要紧扣《若干措施》提出的“促进消费服务提质扩容”等措施,用好用足已有的促进旅游消费政策措施,在不断优化旅游消费“小环境”的同时,推动优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大环境”。
一是做优“小环境”,通过文化赋能、技术创新、业态融合等,打造更加多元化的旅游消费新场景,丰富旅游消费供给。特别是要落实好《若干措施》提出的支持住宿与旅游业态融合发展、推动体育比赛进景区、开发低空旅游项目等举措,为国内外游客提供更多的旅游消费新业态、新项目和新体验。
二是带动“大环境”,发挥旅游业带动性强、关联度高、涉及面广等特点,利用旅游消费的直接性、体验性、长效性等优势,加强对国内外游客消费动机、偏好、需求等分析研判,关注和分析涉旅企业、行业等景气指数,形成优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环境的合理化建议,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成为“远者来,近者悦”的高品质旅游目的地。
总之,提振和繁荣旅游消费是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两者之间有着紧密联系的共同点、契合点和结合点。通过优化旅游服务功能、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挖掘旅游消费潜力,充分发挥旅游消费的综合带动作用,将有力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随着旅游消费的提振和繁荣,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作为国内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的地位和作用也将更加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