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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数据、重实效、重运营,是本轮智慧旅游创新发展的鲜明特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是智慧旅游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向

2024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联合印发《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智慧旅游作出全面部署,为全国各地推进智慧旅游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和政策依据。总体来看,《行动计划》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创新性和前瞻性等特点。

——系统性。2015年,原国家旅游局印发《关于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智慧旅游作出全面部署。今年,文化和旅游部等五部门从顶层设计入手,深入谋划推进,充分体现了对我国智慧旅游发展工作的科学把握。《行动计划》结合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多年来全国各地智慧旅游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智慧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行动、智慧旅游服务效能提升行动、智慧旅游管理水平提升行动、智慧旅游营销效能提升行动、智慧旅游产品业态培育行动、旅游数据资源利用提升行动、旅游数字化转型提升行动、智慧旅游创新人才培育行动等8项行动,为未来一个时期我国智慧旅游发展提供了工作指导框架。这一框架突破了此前学术界、业界对智慧旅游概念的界定,将智慧旅游工作范围从旅游管理、旅游服务、旅游营销,延伸到数据资源利用、数字化转型、创新人才培育等领域,拓宽了智慧旅游的发展空间。

——整体性。智慧旅游创新发展以文化和旅游融合为背景,与数字中国建设等重大部署相结合。一方面体现为文化和旅游融合。《指导意见》是近十年前旅游业对“智慧旅游”的思考和部署;《行动计划》则在文化和旅游融合背景下,将智慧旅游工作拓展至公共文化场馆。比如,《行动计划》的第二项行动——智慧旅游服务效能提升行动,提出“持续优化文旅场所服务水平”,要求“科学设置线上线下购票及预约渠道,优化预约程序,简化预约措施,保留人工窗口,为国内外游客提供线下购票等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参观游览需求”。另一方面体现为与国家层面相关重点部署相结合。比如,智慧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行动提出加强5G+智慧旅游协同创新发展,智慧旅游服务效能提升行动提出提升适老化服务水平,智慧旅游管理水平提升行动提出推进“互联网+监管”。这些内容均与国家有关部署相衔接。

——协同性。智慧旅游是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推进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抓手,业务协同是关键。首先是部门间协同。《行动计划》由5个部门联合印发,说明智慧旅游工作涉及面广,复杂性高,需要多个部门加强协同、共同推进。其次是部门内协同。《行动计划》虽然以“智慧旅游”为名,实际上涉及文化和旅游部门内的科技教育、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市场管理等各业务线,需要内部统一认识、统一行动。最后是产学研协同。《行动计划》提出,推动旅游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合作;支持企业建设以智慧旅游研究和成果转化为主的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应用转化。

——创新性。重数据、重实效、重运营,是本轮智慧旅游创新发展的鲜明特征。在旅游数据资源利用提升行动中提出,增强辅助决策能力,推动数据开发利用,做好数据安全工作等。强调提升数据归集能力,深化传统旅游数据监测与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的互补与融合;完善旅游大数据治理体系,提升大数据辅助决策与监督效能;提升多源数据融合能力,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推动旅游数据资源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旅游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以及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在智慧旅游营销效能提升行动中要求,开展营销效果评估,探索建立智慧旅游营销评价体系,合理设置评价指标,确保其可量化可追溯可考核,有效提升智慧旅游营销成效。此外,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困境,提出“进一步厘清政府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边界,引导各地明确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定位,因地制宜推进现有平台转型升级”,并“鼓励和支持专业化经营主体通过运营输出、连锁运营等方式参与运维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

——前瞻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是智慧旅游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向,《行动计划》具有较强的前瞻性,主要体现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上。服务平台运营方面,提出“探索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通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智慧旅游线上服务相结合,发展智慧旅游助手类应用”。智慧营销方面,提出“探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等人机协同方式开展营销内容创作”。产学研合作方面,提出“探索通过共建工作室、专题培训等方式支持科研人员常态化帮助文化和旅游机构解决技术应用难题”。

随着《行动计划》的逐步实施,智慧旅游创新发展将为广大游客带来更加多样化、便捷化、个性化的文化和旅游体验,为文旅行业注入新的发展动力、激发出新的创造活力。

(作者单位:安徽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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