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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线上旅游平台用车及线路产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旨在深入贯彻拉萨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公告》明确,各旅游产品供应商应全力推行“五不租”制度,一是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经营者的车辆,二是不租用未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三是不租用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四是不租用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五是不租用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公告》明确,线上平台在接入旅游产品供应商时,应严格把关旅游产品用车资质审核,要求供应商提供车辆所属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清晰扫描件或照片,并备案存档。严禁为无资质车辆、“黑车”等提供展示和销售途径。强化平台用车信息公示,须在平台产品详情页面的显著位置,向消费者清晰公示该产品使用车辆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车辆类型、车辆运营资质有效期。同时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鼓励消费者举报用车违规行为。对虚假宣传的旅游产品供应商,严肃追究其违约责任,禁止虚假宣传、低价游宣传,并建立相关处罚措施。建立定期自查与报告机制,每月对用车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次月5日报送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公告》还明确,平台还需要加大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力度,向用户广泛宣传规范旅游用车的重要性,以及乘坐违规车辆的安全风险和法律责任。未来,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将联合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对线上旅游平台用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落实公告要求、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线上旅游平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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