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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发布《关于促进两岸团队游的七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将推出鼓励旅行社组织区外游客赴台旅游、组织台湾游客到平潭旅游、组织台湾青少年到平潭研学旅游等7条措施,进一步深化岚台旅游交流合作,促进两岸团队游。

《措施》提出,鼓励组织区外游客赴台旅游,旅行社组织区外游客赴台湾旅游,在平潭住宿1晚(含)以上,将给予旅行社每人次120元奖励,并免国有景区首道门票;鼓励组织台湾游客入境旅游,旅行社组织台湾游客到平潭旅游,在平潭住宿2晚(含)以上,且年台湾游客人数达到500人次(含)至1000人次、1000人次(含)以上,将按年度分别给予旅行社每人次250元、300元奖励;鼓励组织台湾青少年研学旅游,旅行社组织台湾青少年到平潭研学旅游,将给予旅行社更多奖励。

《措施》明确,将推动两岸客运直航航线复航。两岸直航航线复航后,对旅行社组织团队游并已订购“海峡号”等客船船票,因暴雨等自然因素停航改由其他交通方式赴台湾或到平潭的,给予旅行社单航程每人次300元补贴。鼓励台湾导游在平潭执业。台湾导游经采信并培训考核合格后可在平潭执业。在平潭执业的台湾导游当年度带团满30天、45天、60天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

《措施》提出,平潭所有国有景区将对台胞免景区首道门票,同时鼓励其他市场主体运营的旅游景区参照执行。鼓励支持台湾地区综合旅行业在平潭设立旅行社,由金融机构出具保函后可免交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措施》有效期将持续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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