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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会上,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陈志勇发布贯彻落实《意见》第三批政策措施,欢迎台湾同胞来福建旅游。

欢迎台湾同胞来福建旅游。鼓励畅游妈祖故里,台胞到湄洲岛旅游可以20元购买轮渡往返船票,免费游览湄洲岛上景点。台胞凭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赴莆田市内九鲤湖等4个景区旅游享受免收首道门票。设立台胞游大武夷引客奖,对旅游市场主体组织台胞游客到南平旅游,分别对年度引入游客人数前三名给予一次性8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兴业银行等银行将依托中国银联,为来闽台胞提供“福旅通卡”,方便台胞在闽生活旅游。

据了解,《意见》发布一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取得一批阶段性成果。其中,台胞往来通道更加畅通,“小三通”客运航线持续加密,从复航之初每周26航次增至最多182航次。上半年,从福建口岸入境台胞43.4万人次,同比增长1.65倍。台胞在闽社会参与更加广泛,累计引入150多支台湾建筑师和文创团队、500多名台湾专才助力乡村振兴,覆盖87%以上的县市区。

民间交流日趋热络,上半年全省举办第十六届海峡论坛等重要涉台交流活动100多场,累计参与台胞超1.5万人次。出台大陆首部文化领域涉台专项地方性法规《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与台湾纪录片机构共同摄制纪录片《两岸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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