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试点实施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专场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办。会议介绍,自9月1日起,海南试点实施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期限暂定为两年。
电子标签是指通过一定的电子化存储机制将离岛免税化妆品中文标签相关内容进行存储,并生成相应的电子码。此次试点范围为通过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渠道销售的化妆品,可以采用电子标签方式标注产品中文标签。试点期间,离岛免税化妆品可以选择电子标签或者传统标签两种方式之一进行产品中文标签标注。
根据试点工作相关要求,离岛免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须在产品上市销售、进口前,按照公告要求填写拟生成电子标签的产品中文标签信息,并向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提交。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信息后,对符合要求的产品中文标签信息进行赋码生成电子标签,并在政务网站公布。注册人、备案人或境内责任人可登录政务网站自行下载电子标签,并以印刷或加贴方式标注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显著位置。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海南将加大对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电子标签违法违规行为,并通报化妆品电子标签使用管理和违法违规等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