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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甘肃省酒泉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酒泉市创建国家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确定了6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探索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这也标志着酒泉市国家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全面开启。

《方案》提出,到2025年,酒泉市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健全完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品牌知名度持续提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将成为酒泉市支柱性产业。力争培育5个年营业收入过亿元,10个年营业收入过千万元,30个年营业收入过500万元的文化和旅游企业。旅游接待人数、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旅游直接从业人数达到6万人以上,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不断提高,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

《方案》明确,要重点从推进文化遗产科学保护利用、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发展、实施文化和旅游品质提升工程、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保障能力、提升酒泉文化和旅游品牌影响力6个方面着手,开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提升旅游产品文化内涵、实施景区质量提升工程、打造特色乡村旅游品牌、推动城乡服务协同发展、构建立体宣传营销矩阵等27项具体工作任务,并将任务明确到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方案》提出,要突出规划引领、健全体制机制、加大投入保障、强化人才培养,切实保障国家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同时,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将围绕《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压实责任、有力推进,争取创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