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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提出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更加系统集成、精准有效支持山东省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

《政策》提出,建立健全黄河文化投入机制,支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统筹安排文化旅游领域相关资金,加强黄河沿线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打造黄河文化旅游带,高水平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推动文化文明交流互鉴,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实施文旅康养强县财政激励政策,2022—2024年,每年根据各县(市、区)上年度文旅康养综合承载力、核心吸引力、经济影响力、环境竞争力、创新发展力等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实施综合评价,按排名确定10个文旅康养强县,每县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同时统筹财金联动、项目支持等政策,优先向文旅康养强县倾斜。

《政策》提出,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开展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补偿、落实完善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支持黄河流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落实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实施生态文明强县财政激励政策等。

《政策》还提出,建立健全资金引导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倾斜力度。强化财政支撑保障作用,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整合国土治理、生态环保、科技创新、水利、交通、基本建设、文化等相关领域资金,充分运用地方政府债券,集中财力加大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平台、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省级与相关市政府联合出资,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并积极参与组建国家黄河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优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