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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走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意见》提出,要大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开展美丽乡村庭院、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美丽田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等乡村“五个美丽”建设,融入乡土内涵、传统农耕、人文历史、民俗风情等,打造福建版美丽乡村。要保护修复乡村生态环境,创新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管护机制,推进城乡绿化、绿色通道和森林步道工程、江河流域生态林工程。

《意见》明确,要大力培育壮大乡村优势特色产业。统筹推进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融合发展,开展“闽茶海丝行”活动,增强“多彩闽茶”知名度、美誉度。实施林业产业升级行动,建设森林旅游工程。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等生活服务,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一批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和金牌旅游村,培育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意见》提出,要弘扬八闽红色文化、优秀农耕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立完善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灾毁防范等制度。举办福建乡村音乐会、乡村“村晚”、戏曲进乡村演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