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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张家界市委旅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张家界市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八个禁止”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面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管理和源头治理,引导旅游行业有序复苏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游客满意度和体验感,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

《措施》包括:禁止“不合理低价游”,禁止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低于经营成本组织旅游服务活动;禁止虚假宣传,禁止线上线下发布“不合理低价”旅游广告;禁止非法经营,禁止证照不全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禁止旅行社以出租、出借、挂靠承包等方式非法转让其业务经营许可等;禁止非法营运,禁止无资质车辆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等;禁止追客赶客,禁止在游客聚集场所、载乘游客车辆、公路交通沿线以纠缠、围堵、追逐等方式向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旅游、交通、餐饮、住宿等服务,或者以上述方式推销商品和旅游项目等;禁止强迫消费,禁止通过言语刺激、甩团威胁、纠缠胁迫等方式强迫及变相强迫游客交易、购物,剥夺游客自由选择权等;禁止恶性竞争,禁止景区景点“高挂低售”,禁止酒店、民宿、餐饮、旅游运输、旅游演艺等市场主体恶意削价竞争等;禁止“体外循环”,禁止通过多收款少开票、私下暗地方式支付佣金、恶意损坏或关停税控监管装置等手段实施体外经营偷逃税款,逃避税收监管。

《措施》明确,凡违反“八个禁止”的,一经发现,依法从严查处,并将相关市场主体及其涉事从业人员纳入行业重点监管名单、张家界旅游市场“黑榜名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