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
第03版:旅游报03版

立法保护青藏高原美景 重罚震慑乱扔垃圾行为

□ 吴睿鸫

据报道,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审议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拟规定,组织或者参加青藏高原旅游活动,应当自行带走旅游产生的垃圾或者在指定地点投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

为切实保护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将组织或者参加青藏高原旅游活动所产生的垃圾管理纳入立法范畴,这有利于规范游客的行为,从根源上有效杜绝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等不文明现象。

近年来,随着高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美丽的青藏高原成为内地很多旅游者出行的首选。可是,一些游客在体验雪域高原天高地阔的雄浑、壮美、寂静,寻找“诗和远方”的同时,却把矿泉水瓶、易拉罐、塑料袋随手扔掉。媒体不断曝光青藏高原可可西里地区等出现巨大露天垃圾带,这对于生态脆弱的青藏高原而言,意味着不可估量的破坏。

令人欣慰的是,很多环保组织、志愿者正在积极参与青藏高原的生态保护活动,开展了“青藏绿色驿站”“带走一袋垃圾”等公益活动。演员胡歌曾4次到青藏高原捡垃圾;河南90后小伙武相宏,购买了一辆三轮车,带着一只狗,来到可可西里捡垃圾,40多天捡了8000多只塑料瓶。

现实的情况是,尽管这些公益活动,增强了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但由于青藏高原地广人稀,游客乱扔垃圾行为仍屡见不鲜。基于此,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针对旅游产生的垃圾问题专门作出了规范,明确规定,旅游者应当自行带走旅游产生的垃圾或者在指定地点投放,尤其是对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的违法者,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这将有效解决青藏高原乱扔垃圾顽疾,也能倒逼游客提升环保意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两者相比,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对出游者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行为的处罚标准明显提高。可以预见的是,若职能部门执法到位的话,定能起到很好的震慑效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唯有提高对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才能更好引导游客全面强化法律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让每一名旅游者将自觉带走垃圾变成日常出游“标配”。如此,“垃圾不落地”“垃圾随人行”或“垃圾入桶”,则会成为旅途中一道美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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