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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完善全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推动文化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助力文化强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七部门对《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并于日前印发通知发布。

《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为依托国家级资源新建或改扩建一批重大文化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和宝贵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相得益彰。其中,在国家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更加有效保护发展,重要文物建筑、石窟寺、大遗址、革命文物等一大批珍贵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传承,遗址遗迹富集地区考古机构文物发掘、存储、研究能力进一步增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更加完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展示水平持续、全面、系统提升等。

《实施方案》明确三大建设任务,包括国家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国家级自然遗产保护展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展示,其中涉及支持国家级自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含预备)、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宣教展示、访客服务、自然教育、科研监测等设施建设;支持重点自然景区的智慧管理、游客服务、旅游交通等设施建设。

《实施方案》还提出建立项目储备、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要素保障、加强过程管理等保障实施。在项目遴选过程中,综合考量地方资源禀赋、财政能力、项目社会经济效益等因素,优先考虑符合国家有关重大区域战略规划、资源价值突出、前期工作扎实的重点项目,并积极向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等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