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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实施10年来,旅游业界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完善立法、大力普法,形成了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旅游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发展。

旅游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制定修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完善地方配套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旅游服务标准体系……10年来,我国持续建立健全旅游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以旅游法为基础,旅行社条例等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为支撑,行政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旅游法律体系,奠定了依法兴旅、依法治旅基础。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行有效的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超过200件,其中法律1件、行政法规3件、部门规章12件、司法解释1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政府规章184件;现行有效的旅游标准达113项,其中,国家标准36项,行业标准77项,为加强旅游管理和服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创新发展等提供了支撑。

“10年来,以旅游法为引领,四川地方立法呈现重点突破、加快推进的良好态势。”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1月1日,修订后的《四川省旅游条例》施行,我们着眼打造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推动法规从重管理向促发展调整,增加了许多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特色条款。”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10年间,海南出台了一系列旅游法规,初步构建起以《海南省旅游条例》为基础,以旅行社、景区等8部单行法规为配套的地方旅游法规体系。“特别是在旅游价格监管、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

出台《江苏省旅游条例》《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10个设区市出台配套法规规章……“这10年,江苏制定了文旅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旅游投诉警示机制等系列制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

随着依法治旅格局不断完善,全国各地着力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以旅游法为引领和支撑,广西出台了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建设边关风情旅游带三年行动计划等,在多地布局新产业、新业态,取得了显著成果。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梅亦介绍:“江西坚持用‘法治之光’叫响‘江西风景独好’品牌,制定出台《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专门保护旅游者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出台实施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破解了‘一山多治’难题。同时,江西还制定实施涉旅地方标准35项,多个地市出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旅游消费、促进文明旅游等条例办法,推进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加强培训提升法治素养

普及旅游法治观念、增强学法用法能力、加强旅游法研究……10年来,全国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扎实开展干部法治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文化和旅游部结合普法规划落实,推动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干部学习掌握旅游法律制度。今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在京举办文化和旅游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学员们纷纷表示将积极推动完善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全面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严密防范法律风险。

江西依托各类平台,推进旅游法治培训常态化。“我们定期举办线上线下培训活动,组织省内执法师资和办案骨干学习旅游法及文化和旅游部出台的案卷评查办法,提升旅游执法办案质量,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说。

“我们每年举办多次法治专题培训,近5年累计培训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干部千余人次。”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内蒙古将旅游法纳入干部学法用法计划清单,为干部编印发放旅游法律法规书籍和小册子,并通过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参与电视台(电台)以案说法节目、以案施训、导游大赛等多种形式学法用法。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陕西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旅游法纳入全省领导干部普法责任动态清单,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将旅游法、陕西省旅游条例一法一条例宣传纳入年度法治宣传重要内容。

学法守法理念深入人心

旅游法实施10年来,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扎实推进旅游法在全国范围特别是旅游行业的宣传贯彻工作。

“四川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互联网+普法’行动,依托‘智游天府’搭建数字化文旅法治宣传平台,在世界旅游日、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阵地也积极发挥普法宣传优势,为旅游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全民普法是推进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湖北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旅游法律法规普法中的作用,提高普法实效,引导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自觉守法用法。

江苏常态化开展法律进景区、进宾馆活动,在国家宪法日、中国旅游日等节点,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法治惠民进社区 旅游执法展新貌”“法治惠民进景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定期发布旅游市场执法典型案例,不断增强旅游法宣传覆盖面和渗透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坚持普法常态化和普及化,依托主流媒体和文旅平台开展旅游法宣传,同时推动旅游法律法规进机关、进景区和星级饭店等旅游场所。

“10年来,全社会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局面已经形成。政府层面,通过综合执法改革、诚信体系建设等不断推动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营主体层面,旅游法给出了明确合规指引,大部分旅游企业都能够做到合规经营;旅游者层面,权利意识大幅增强,越来越多的旅游者开始熟知旅游法内容,并能运用旅游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浙大城市学院文化和旅游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胡斌说。

在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广看来,旅游法颁布实施的10年,是旅游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不断加强的10年,是旅游者理性消费意识逐步提升的10年,是旅游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高的10年,更是旅游法规、规章、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立法水平提高、立法价值彰显、立法更加规范的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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