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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北京旅游市场“虚假宣传”等问题举报量有所上升,部分游客通过部分网络平台报名来京旅游,在旅游行程中出现了旅行社不履行合同、强制购物等违法行为。对此,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近期紧盯旅游市场秩序,高压严打各类涉旅违法行为,陆续查处多起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法案件。

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查处的几起案件主要涉及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导游通过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旅行社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

例如,2月12日,总队收到大量关于北京京粤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不履行合同,造成游客大面积滞留的举报。总队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第一时间当面约谈该旅行社法定代表人,责令其立即妥善安置滞留游客。2月13日,总队对该旅行社立案调查。经调查,该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构成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违法行为,总队依法对该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月13日,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导游矫某某在带团过程中,涉嫌存在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行为。总队在对矫某某调查过程中确认,涉案导游系北京众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委派。2月19日,总队以涉嫌委派的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中,存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等情况为由,对该旅行社立案调查。通过依法取证和调查,该导游及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5项规定,对涉案旅行社做出罚款3万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的行政处罚,对该案的直接责任人导游矫某某作出罚款5000元,暂扣导游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

2月20日,总队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一条关于北京中铂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线索。当日,总队就对该旅行社涉嫌存在旅行社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旅行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总队依法对该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紧盯线上旅游市场,对旅行社违规前端获客、虚假宣传、催客逼单、不签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多部门开展持续性专项打击。对因虚假宣传、诱骗购物、强制消费等造成团队游客滞留、引发严重后果的,总队将会同相关部门迅速查处、严厉打击,全力保障五一假期和暑期首都旅游市场安全有序、繁荣稳定。

总队还提醒广大来京游客,在通过网络报名参团时:一是关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定期对外公布的《北京市旅行社投诉量前十名单》,选择诚信度高、信誉较好的正规旅行社。二是在通过短视频、社交软件等网络平台报名参团时,不要轻易相信前端旅游“推介师”“定制师”和所谓“避坑攻略”做出的虚假承诺,对使用绝对用语、模糊概念、言语误导、低价招揽等情况,注意甄别并保留证据。三是在出发前,要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问明地接社信息,避免抵京后非法转团、拼团的发生。在行程开始前,看清合同补充协议相关内容,尤其注意“游客对合同的解释已完全知悉”“预约服务项目均不可退换”“某某费用均由游客承担”等约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