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动态>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数字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以科技赋能和数字化带动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通过实施文旅数据资源融合汇聚工程、数字文旅政务管理平台提升工程等七大重点工程,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助力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文旅数据资源融合汇聚工程。融合各类已建和在建的文旅数据库,建设“多跨融合”“云边结合”的全省数字文旅数据资源中心;推进特色文旅资源数字化,新建和整合提升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旅数据资源,积极构建文旅数据流通链路。实施数字文旅政务管理平台提升工程,强化大数据监测分析,为文旅经济发展、应急救援处置、市场治理等提供决策参考;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实现全省文旅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异地可办、跨省联办、电子证照开放共享,推动建立全省文旅数字化信用评价体系,依法依规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数字文旅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工程。迭代升级“畅游八闽”平台,到2025年平台个人用户突破300万,入驻商家超过5000家,交易额突破20亿元;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云直播、云展览、云阅读、云视听等服务,提升全民阅读服务和艺术普及数字服务水平。实施文化遗产数字赋能工程。规划建设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非遗数字化保护平台,打造云演艺品牌,推出经典优秀剧目点播、“云中剧院”直播等应用,促进非遗数字化保护;推进构建“窗口统一、系统互联、数据互通、业务协同”的一体化文物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深化“文物保护+保险”模式试点,提升文物防火防盗和防范自然灾害等安全防护能力。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文旅产业链数字赋能工程,推动厦门大学等科研机构建设应用型科技创新载体,推进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推动数字文旅产业链补链强链,优化文旅产业链结构,与现代农业、制造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链条融合发展,推动形成新的增长点;培育数字文旅“闽军”,支持文旅企业与国内先进信息科技企业和在线旅游平台开展项目化合作,鼓励有条件的数字文旅企业培育上市,培育一批数字文旅“独角兽”“瞪羚”企业和优质中小企业。实施数字文旅应用场景集成创新工程。推动文化场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推进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场所普及二维码、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应用,创设慢直播、数字人、AI导游、立体投影等体验式服务场景,不断提升文旅场所数字化水平。

《实施方案》明确,力争到2025年,福建文旅数据资源网络在全省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市级以上文化场馆和文艺院团实现100%覆盖,县级以上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实现100%覆盖,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数字化监管实现100%覆盖。5G、元宇宙、虚拟现实、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文旅场景中深化应用,培育100个智慧景区,创建10个以数字产业为主业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一批数字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打造一批全国智慧旅游示范村镇,全省数字文旅发展达到全国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