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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旅游行业标准《绿道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修订稿)(以下简称《规范》),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明确了绿道旅游的基本要求、设施要求、服务要求,适用于绿道旅游服务和管理机构为绿道旅游开展提供相关设施和服务产品。

据介绍,现行的《绿道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LB/T 035—2014)于2014年发布实施,适应了当时全国各地建设绿道、开展绿道旅游的需求。此次修订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休闲绿道服务规范》(GB/T 36737—2018)等,是现行的旅游行业标准的完善,也是对国家标准在行业内的细化应用,同时也积极对接国际规则体系,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

修订后的《规范》,拟将原有11个部分合并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设施要求、服务要求6个部分,在内容上,则结合文旅融合发展和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情况,增加了文旅融合、信息化等内容。

《规范》拟明确,绿道旅游产品应充分体现文化特色,在产品设计、内容确定、品牌营销等方面实现文化内涵与绿色生态的衔接;绿道服务场所及绿道途中景观节点附近宜设置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生态材质的休憩设施;绿道旅游导向系统设计应突出地方文化和资源特色、易于识别和记忆。

《规范》拟对绿道旅游的信息服务作出规范,如,应充分利用人脸识别、人工智能、数字支付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游客提供更加智慧化、更加便捷的位置、内容、消费等服务;应满足移动电话信号全线覆盖、重要服务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应根据人流集散等因素设置服务区、服务节点,提供绿道旅游信息咨询、线路指引、紧急救助、充电设施、交通换乘、租赁消费、安全救援等信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