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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福建最美公共文化新空间评选工作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福建最美公共文化新空间”评选工作。

据了解,本次最美公共文化新空间的申报对象要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性文化服务,体现开放性、公共性、公益性与文化属性,同时要符合“小而美”的要求,空间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运营管理制度健全,运营团队稳定,文化活动场次和服务人次突出,群众参与度高,近两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因运营不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据介绍,即日起至5月中旬,福建各地将积极发动区域内优秀公共文化新空间申报参评,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将提交推荐名单。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选“福建最美公共文化新空间”若干个,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个。获评“福建最美公共文化新空间”的对象将获得资金补助。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评选工作旨在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作用,通过评选发现和推出一批“小而美”公共文化新空间,示范引领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乡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推动促进各地建设一批外在形式美、功能服务好、运营模式新,群众欢迎和喜爱的包容活跃的创新空间,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