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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邕江滨水区域规划、建设和管理,打造“百里秀美邕江”,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南宁市邕江滨水区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3月1日施行。

《条例》提出,要对特色风貌塑造以及整体天际线、重要开敞空间规划进行控制引导。结合邕江滨水区域特点,完善城市综合公共交通体系,根据休闲旅游、水上运动、体育赛事等活动需要,依法优化码头布局、码头功能和航运功能;结合功能分区、沿江景观特色、社会公众活动特点等,合理规划、布局安全美观、智慧节能、层次丰富、与所在区域整体光环境相协调的景观照明设施。

游客在邕江畔露营 孟萍 摄

《条例》还提出,建设对社会公众开放,具有游览休憩、科普教育、文化传播等功能的公共空间;结合周边环境特点和社会公众亲水近水的活动需求,按照规划建设符合安全要求、美观实用的亲水平台、水上栈桥、观景走廊等亲水设施;鼓励在邕江滨水区域公共空间内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红色资源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