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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南宁市会展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条例》提出,打造全国会展名城,建设区域性国际会展城市。

《条例》明确,实施“会展+”战略,加快会展业与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打造和培育与本地重点产业联动的会展项目,推动会展业与制造、商贸、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将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壮族三月三”等特色节庆活动与南宁城市会展形象紧密结合,支持会展业品牌培育和保护,加强特色品牌会展的宣传与推广;支持土地、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资源向会展业聚集。

《条例》提出,鼓励引进国际知名会展企业,鼓励申办国际知名会展活动,鼓励会展企业加入国际知名会展行业组织,推动会展项目国际认证,提升南宁会展品牌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培育境外组展办展能力。支持境内外举办单位、场馆单位和会展服务单位在南宁市设立机构、举办会展活动、开展项目合作、参与场馆运营,对其在通关便利、人才引进、金融服务、人员出入境等方面依法给予支持。

据介绍,接下来,南宁将积极发挥“会展+”溢出效应,构建集会展商务、会展创意、会展传媒、会展产业孵化、体验式消费于一体的“大会展经济生态圈”。去年,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规模以上展览活动85场、会议活动1180场,展会规模164万平方米,观展参会人次超过192万人次,会展业直接收入24.5亿元,对社会综合效益的贡献超220亿元,拉动周边商贸旅游和住宿餐饮消费迅速回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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