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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各地要统筹推进生态文旅融合,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不断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持续推进现代林业强省建设,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方案》提出,支持林业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文化创意、标准创设、品牌创建等方式,不断做大做强,积极培育一批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林业上市企业。深化“百场带千村”活动,鼓励国有林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过合作、托管、租赁等形式开展联合经营,促进乡村振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竹产业、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发展。深入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做好“竹产业”“竹科技”“竹工艺”“竹文化”文章。支持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和自然教育等项目,按照配套设施用地需求进行点状布局,盘活利用国有林业经营单位的闲置管理用房等资产发展森林旅游业,并加强林区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鼓励举办森林生态产品推介活动。

《方案》明确,支持将林业产业路、旅游路等集体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建设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林竹)产业园、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办好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等展会,高层次推进闽台林业融合发展。健全林业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补助制度。探索开展“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改革试点,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深化林改先行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