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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指南》)。据悉,《指南》实施期为5年,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据了解,《指南》由总体要求、建设内容、组织实施3个部分构成,并明确了标准明细表、标准制修订清单和标准统计表。标准体系分为通用基础、文化、旅游、两岸文旅融合发展4个一级子体系,共有640项标准。其中,文化标准体系包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文化艺术、文化产业4个二级子体系;旅游标准体系包括旅游公共服务、旅游业态、旅游目的地3个二级子体系。

《指南》提出,各地要凝聚多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统筹推进福建省文化和旅游标准体系建设。要扎实推进重点标准制修订,实现标准化工作在文化和旅游行业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做好专业领域标准与基础通用标准、新制定标准与已发布标准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优化标准体系;加强重要标准宣贯培训,支持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试点示范项目;搭建国内外标准化工作交流平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交流合作,推动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向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转化。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南》的编制和应用将为福建各地文化和旅游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方向和依据。鼓励各地充分发挥标准对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积极开展各类文旅标准化试点工作,大力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文旅标准化示范单位,推出一批标准化精品示范项目,塑造一批标准化知名品牌,不断推动福建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