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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民进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交关于推进我国博物馆法律制度建设的提案。民进中央提出,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我国博物馆事业有了长足进步,博物馆法律制度建设也同步推进,但是,在博物馆管理的许多重要问题上,相关法律制度仍然存在一些相互矛盾之处和法律空白。

民进中央建议制定统一的博物馆法律作为上位法。民进中央提出,目前,我国尚无专门性的博物馆法律。现有的《博物馆条例》结合当前博物馆发展的情况及深化改革的大背景,已经制定了较为系统、全面的管理制度,博物馆法律的出台已经具备了现实基础和制度基础。因此,建议制定《博物馆法》,通过高位阶的法律明确博物馆的定义与法律职能,协调博物馆行政法规与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关系,健全博物馆法律制度体系。

民进中央提出,建议尽快制定《博物馆条例实施细则》,对《博物馆条例》中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对条例中规定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加以明确,以加强条例的可操作性,以便实现《博物馆管理办法》等一大批规范性文件与《博物馆条例》的统一协调。

民进中央还建议,尽快完善配套制度。根据《博物馆条例》施行的客观要求及我国博物馆工作的客观实际,应尽快完善博物馆备案、博物馆藏品鉴定评估等相关配套制度。在制度设计中,应当根据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博物馆的特点设定权利义务,为我国博物馆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