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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深夜,*ST凯撒发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显示,当日,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旅业”)收到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三亚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申请人三亚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凯撒旅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该公司进行预重整。

公告显示,凯撒旅业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件,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称,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

对于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若三亚中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凯撒旅业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凯撒旅业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凯撒旅业债权人的债务也将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若凯撒旅业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凯撒旅业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法院将裁定终止凯撒旅业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凯撒旅业破产。若凯撒旅业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202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