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文华)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聘任评选活动,旨在落实旅游行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激励山西省旅游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创新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模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此次聘任评选活动率先在全省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甲级旅游民宿、大型旅行社及重点旅游新业态企业中推行,倡导各地以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聘任评选活动。
通知对“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的聘任标准、评选标准作出规定,明确“首席质量官”由旅游经营主体在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中选拔任命,并向所在地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标杆服务员”由旅游经营主体根据评选条件自行评选。
通知要求,各地把聘任评选工作作为保障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纳入质量工作考核和日常监督检查范畴。要组织任职培训和考核测评,全面提升“首席质量官”的理论水平和职业素养,充分发挥“标杆服务员”示范引领效应,推动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