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英锋
近年来,密室逃脱、剧本杀成为年轻人追捧的新型娱乐方式,在催生经济新业态、带给人们消费新体验的同时,其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分配、知识产权纠纷、行业规范等问题随之出现,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日,文化和旅游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线下剧本杀和密室逃脱作为剧本娱乐经营活动新业态统一纳入监管。
现阶段,与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相对应的监管体系尚处于发展完善阶段,并呈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因此,不少地方的剧本娱乐经营活动呈现自发生长甚至野蛮生长的态势,一方面,给消费者带来了新的游戏体验和乐趣,促进了娱乐经营新业态的发展;另一方面,则存在种种安全隐患,容易滋生有关消费者人身安全权、剧本知识产权等的侵权纠纷。
对于新型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问题和乱象,社会各界已多次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开展整治行动,一些地方也从制定规则、联合执法等方面入手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效果,积累了有益经验。此次文化和旅游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则从全国层面迈出了完善监管规则、拧紧监管发条的重要一步,进一步回应了公众关切,也为全面规范剧本娱乐经营活动新业态摁下了“启动键”。
规范剧本娱乐经营活动势在必行。无论是完善规则,还是强化行业自律或监管执法,关键都在于配好“责任钥匙”。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问题点、侵权点、风险点、隐患点就是规范的介入点、发力点,就是配“责任钥匙”的“牙口”。
揆诸发展实际,剧本娱乐经营活动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有:剧本内容低俗,打色情擦边球;抄袭剧本,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证照不全;存有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其他人身安全隐患;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给未成年人设定的游戏门槛和保护边界不清晰、不统一。
各职能部门应该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健全监管机制,明确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标准、条件和责任,拉出经营活动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划出经营活动的法律底线和边界,让经营者知道从事剧本娱乐经营活动应该取得什么样的主体资格,具备什么样的场所条件、人员条件、剧本条件,符合什么样的安全保障硬件、软件要求,达到什么样的行业标准。同时,应该拉出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对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监管责任和标准,即明确哪些问题、哪些事项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采取什么措施规范,规范到何种程度。
笔者建议,由文化和旅游部门对剧本娱乐经营活动以及剧本内容进行备案审查,打击剧本侵权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经营情况,由应急管理部门(消防)验收安全保障硬件、软件,把住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关。只有各部门各司其职,认领责任,又相互配合,联动监管,才能消除监管缝隙,提升监管效果和质量。
当然,经营者是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有必要引导经营者成立剧本娱乐经营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规范和经营标准,强化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充分调动和激发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从源头消减问题和隐患,为剧本娱乐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注入良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