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建辉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全社会节约用电管理,不断改善电力供需状况,确保全省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其中明确,广东省各级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严禁运行单纯展示城市形象的“灯光秀”。
去年,一些地方发生的“限电”现象令人记忆犹新。其间,各地出台了不少节约用电的措施,这些至今看来也并不过时。尤其是疫情当下,国家提倡政府机关过“紧日子”,广东再次对节约用电问题做出规定部署,更有特殊的现实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通知专门强调要严格城市景观照明用电管理,提出要严控媒体墙、“灯光秀”类工程项目建设;不得建设超高能耗、超大规模、过度亮化、造成光污染的景观照明项目。同时还指出要严禁运行单纯展示城市形象的“灯光秀”,即使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也要合理控制运行时间和规模,并与用电集中时段进行错峰。
诚然,夜晚需要路灯、城市需要亮化,节假日期间也有必要用各种灯光来营造节日氛围。但是正所谓过犹不及,适时、适当用灯光烘托和妆点一下是恰到好处,但如果过了头不仅会形成令人生厌的光污染,还会造成严重的能源浪费。
譬如很多城市空旷无人的新区,甚至没有通车的道路上,大面积的路灯及各种景观灯都会通宵常明。特别是通知提及的“灯光秀”滥用问题,在不少城市都存在。此外,还有许多地方的办公大楼,晚上已经无人办公,却景观灯大开,造成的浪费十分惊人。
要看到,“灯光秀”、景观灯过多过滥、毫无节制,这不仅是一种巨大的电力浪费,更是形式主义的典型表现,这一问题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