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思超
石窟寺是指就着山势,从山崖壁面向内部纵深开凿的古代庙宇建筑,里面有宗教造像或宗教故事的壁画。石窟寺是承载着中华文化和情感的历史遗产,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追求、价值理念、文化精神。以库车、拜城为中心的古龟兹地区是新疆石窟寺最集中的区域,位于拜城县的克孜尔石窟是其中的代表,现存洞窟349个,壁画近1万平方米,是世界文化遗产“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中33处遗产点之一。
2020年12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疆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让包括克孜尔石窟在内的新疆众多石窟寺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在《实施方案》的推进下,让新疆石窟寺成为展示多元文化的金字招牌和特色名片,再现新辉煌。
保护刻不容缓
新疆石窟寺是我国石窟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疆多元一体文化荟萃、多种宗教并存的历史见证。新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大力开展石窟寺考古研究、抢救保护、环境整治和展示利用等工作。
然而,新疆石窟寺受地质灾害保护基础薄弱,文物安全风险高,极其容易受地质灾害、生物病害影响以及人为破坏等,相关保护利用工作难度较大。
“石窟寺要在确保做好保护的前提下才可能谈利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相关工作负责人安娜表示,《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上半年的重点工作就是完成新疆石窟寺的情况专项调查,启动编制《新疆石窟寺保护利用专项规划》,使其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
根据《实施方案》,新疆坚持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大力推进重点石窟寺保护工程,制定吐峪沟石窟、温巴什石窟等中小石窟寺抢救性保护方案,库木吐喇石窟、森木塞姆石窟等重要石窟寺保护示范方案和安全防护设施升级改造方案等。推动石窟寺安全守护员和重点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损坏、损毁石窟寺本体及历史环境风貌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石窟寺看护力量。
加强制度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新疆实现石窟寺“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基本健全,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到“十四五”末,自治区和各地协同推进、部门间密切合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石窟寺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完善,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更加健全;保护传承、研究阐发、科技攻关、传播交流协同推进,石窟寺保护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石窟寺文化影响力日益增强。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自治区文物局局长王卫东说:“加强新疆石窟寺的保护利用,事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事关文化润疆战略全面实施,事关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高质量建设和文明交流互鉴,因此需要从制度上率先做好分工,做好保障。”
为确保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有序开展,《实施方案》确定了保障措施,包括各地各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共同推进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投入保障、推进督促落实。
数字化保护和展示
安娜说,新疆石窟寺已经成为新疆旅游、研究、文化交流利用的典范,未来还将在科学设计游客容量、智能展示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发展旅游以保护为前提,避免过度商业化、娱乐化。
《实施方案》提到,核定、公布克孜尔石窟、柏孜克里克石窟等景区游客承载量和重点洞窟的最大瞬时容量;2022年底前编制新疆石窟寺旅游展示规划,鼓励采用限时限流、定制服务等方式规范引导参观活动;到“十四五”末,编制新疆石窟寺数字化保护中长期规划,稳步推进石窟寺数字化保护和展示,通过联合办展、巡回展览、云展览等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模式,推动丝绸之路天山廊道路网沿线石窟寺展示;提升石窟寺讲解服务质量,加强对讲解员、导游的职业技能考核和上岗培训,规范讲解服务。
此外,新疆还将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有关国家和国内有关省(区、市)的文化遗产保护合作,打造石窟寺文化传播品牌,展示新疆丰富瑰丽的石窟寺文化遗产,讲好中国故事。
王卫东说,要保护并发掘新疆石窟寺的价值,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统筹规划、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坚持保护第一、运用先进科技提高保护水平,坚持传承创新、挖掘石窟寺价值内涵,坚持交流互鉴、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走出一条符合新疆实际的石窟寺保护利用之路。将克孜尔石窟建设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典范,将柏孜克里克石窟等建设成为新疆石窟寺研究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