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3日
第03版:旅游报03版

依托国家草原自然公园 打造草原旅游精品和品牌

□ 窦群

今年9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名单,标志着我国草原自然公园认定体系的建立和开启。按照试点要求,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应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利用、高效管理”的基本原则,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对草原生态系统实施严格保护、努力实现草畜平衡的基础上,允许草原自然公园开展草原民族民俗文化体验、生态旅游、科研监测、宣教展示等活动,建设必要的保护、修复、科研、游览、休憩和旅游接待服务设施。接下来,国家将陆续完善制定有关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界定草原公园内生态保护、利用空间、产业准入等具体技术细节。

如同设立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要求一样,坚持生态保护第一,是建设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的基本原则,草原旅游活动的开展必须严格遵守这一原则。一个比较成熟的参照系就是森林公园的设立和森林旅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国家严禁林场天然林砍伐政策出台后,通过推进国家林场、国家森林公园有序开展旅游活动,一个重要的思路,就是要发挥森林旅游业有助于调整森林产业产出模式的效应,把过去的“砍树”导向“看树”,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通过开展可持续的森林旅游活动,有效调整传统上通过砍伐森林作为林业经济主要收入来源的结构。

以此类推,按照国家设立草原自然公园的目标,将促使草原功能从生产为主转向生态为主,在这个调整过程中,如何保障农牧民和草原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是牧区面临的现实问题。对草原生态系统的检测和研究表明,长期对草原资源过度和无序利用,必将导致草原生态系统恶化,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牧区全面、可持续发展。而通过适度降低放牧强度、休牧等保护草原资源的方式,科学合理开展草原生态旅游,有助于牧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草原经济的综合效益。除了国家通过实施生态补偿对牧区实现转移支付外,在保护草原生态的前提下,我国一些牧区通过有序开展草原文化和旅游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今后,草原旅游的开展需要参照草原自然公园设立的相关法规标准,就规范各类草原生态旅游活动制定和实施相关法规、标准,就草原公园内开展生态旅游的强度和容量、旅游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草原旅游专业导游的培养等一系列问题做出引导,从而使草原旅游活动能够全面符合草原公园资源保护和环境容量的要求。草原旅游的适度开展不但不会对草原资源带来伤害,而且通过适度开展可持续的草原旅游活动,其收入还可以有效带动牧区牧民致富和反补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促使广大牧区积极响应国家为保护草原所实行的禁牧休牧政策,促进草原生态持续向好。如此,就可以科学处理好草原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形成草原资源保护和草原旅游发展相得益彰、互惠互利的“双赢”格局。

借势国家推出草原自然公园的机遇,我国草原旅游的开展要与美丽的大草原品牌宣传、振兴边疆和民族地区经济、弘扬草原文化有机融合、综合发力,形成具有更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草原旅游品牌。我国广大牧区的各个草原都有其独特的景观特色和文化积淀,可以结合地方特色,充分整合牧区内各类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打造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草原旅游精品,逐步打响我国草原旅游品牌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这次公布的39家国家草原试点单位中,有14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凸显内蒙古在我国乃至国际上草原生态资源的优势;其他试点单位多数也位于我国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长期以来,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农牧民的自身努力下,许多牧区通过探索发展多种业态的草原文化和旅游活动,打造了地方品牌,振兴地方经济,也给牧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入。

我国草原旅游的整体发展,除了受淡旺季市场局限,还存在不成规模、产品雷同、无序竞争、与当地特色文化结合不够紧密等具体问题,没有通过整合资源、统一品牌,形成草原自然旅游的国内、国际著名品牌。

我国有国际一流的草原资源,但还没有一流的草原旅游品牌。国家设立草原自然公园,客观上为草原旅游品牌打造和振兴牧区经济提供了新的平台。从首批39家试点单位的命名看,普遍还是借助范围比较局限的具体草原名称或者牧区的地名,没有使用和亮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所处的著名大草原品牌,如果能够借势著名大草原的冠名前置,可能既有利于草原资源在保护和利用上的整合,也有利于草原旅游品牌的集群打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在试点工作推进中值得探讨的技术细节问题,期待能引发更多的关注、讨论和研究,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长远健康发展做好顶层设计。

(作者单位: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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