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近日印发的《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提出,对全市符合条件的文化服务企业、文化旅游企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开发企业,新评定的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予以奖励,同时对全市文化旅游企业中有突出贡献的创意、营运等拔尖人才给予奖励。该奖励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程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