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近日发布《扬州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办法将于7月21日起施行。
办法共24条,着力聚焦三个方面。一是聚焦强制标准,强调生产、销售、服务各环节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否则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二是聚焦守正创新,突出文旅融合和地方特色,积极引导旅游及相关企业将旅游产品、服务、管理创新成果等转化为标准,支持具有地方特色、文化内涵的品牌企业和非遗传承人等参与旅游业地方标准制定。三是聚焦互联互通,对旅游标准化国际合作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钱香林 雷琛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