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4日
第02版:旅游报02版

兵团出台旅游品牌创建奖补暂行办法

本报讯(王思超)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兵团旅游品牌创建奖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旨在发挥政府奖补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兵团各师市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3A级以上旅游景区、高星级饭店、三星级以上民宿以及农家乐创建方面推出更多品牌,进一步推进兵团旅游产业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办法》提出,对新命名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新创建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对新命名的国家4A、3A级旅游景区,一次性奖补200万元、50万元,对新创建命名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办法》还对新创建命名的省级旅游度假区,五星级、四星级酒店以及相应级别的旅游民宿、农家乐等,分别作出了奖补规定。

《办法》明确,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重点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环境和服务的提质升级。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兵团旅游品牌创建奖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实行“据实结算、次年奖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师市、团场、旅游企业给予奖补,同一项目符合享受多项奖补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以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兵团文旅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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