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文华)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近日决定对《“引客入晋”旅行社奖励办法(试行)》进行适度调整,提高奖励额度,并增加新业态奖,以激活山西旅游市场。
调整后的办法,在接待累积奖方面,将“旅行社一年累积接待境外游客200人以上的,每人每晚奖励30元”,调整为“每人每晚奖励50元”;将“旅行社一年累积接待外省过夜游客3000人以上的,每人每晚奖励10元”,调整为“每人每晚奖励15元”。在大宗旅游奖方面,对包机、专列、大中型团队等的奖励,都不同程度地调低人数限制、提高奖励标准,并明确规定,省外入晋大宗旅游团队可计入接待累积奖,每人一次性奖励20元。
调整后的办法增加新业态奖,设立了自驾团队奖、会议(会展)团队奖和研学团队奖。旅行社组织5辆车20人(含)以上入晋过夜自驾车团队,游览2个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50元;旅行社组织或承接省外100人以上来晋过夜会议或会展团队,游览1个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40元;旅行社组织或承接50人以上入晋过夜研学旅游团队,每人每住一晚奖励30元。
调整后的奖励办法适用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