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雷琛烨)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扩大有效优质供给、激发大众消费潜力、加大保障支持力度等3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为提升全省文旅消费水平全方位“保驾护航”。
《措施》提出,引导高等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风情类特色小镇等规划建设小剧场,推出实景演艺项目,到2022年,培育出2至3个具有区域品牌知名度的旅游演艺精品项目。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重点建设区的建设为牵引,开发运河主题文旅产品和线路,打造“千年运河·水韵江苏”旅游品牌。支持开发非遗主题旅游产品,深度开发江苏特色文旅商品和纪念品。借助南京入选“世界文学之都”、扬州入选“世界美食之都”“东亚文化之都”等契机,打造一批国际文旅融合发展品牌。
《措施》明确,将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景区、乡村旅游区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周末促销价,落实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举办促销活动。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最高日接待游客人数规模,到2022年,江苏全省高等级热门景区、热门文博场馆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试点打造“分时制步行街”,到2022年,建设30个以上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推进境外江苏旅游推广中心建设,到2022年,建成12至15个境外江苏旅游推广中心。
《措施》还提出,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优质文旅产品和服务供给项目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健全文物合法流通交易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国有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完善开发、营销模式和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到2022年,建成10个以上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2至3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到2022年,建设30个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单位、10个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