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晓军
历经十年发展,以2018年为标志,我国民宿业结束了以往的单一市场主导模式,进入政府与市场双主导的新时代。
过去的十年是民宿行业“摸着石头过河”的十年,是缺乏理论研究和学术指导的十年。十年的发展,是实践,更是创新;是探索,更是冒险。收获经验和成绩的同时,民宿业也产生和积累了不少矛盾。下一个十年,民宿业亟须理论研究为行业发展指点迷津,民宿实践呼唤学术研究。
其实,生动丰富的民宿实践已经推动了相关研究。笔者查询相关文献发现,截至2019年8月18日,公开发表的民宿相关文献共有3846篇。其中,期刊文章2725篇,硕博论文488篇,会议文章61篇,报纸文章572篇。从2015年开始,民宿文献呈现爆发式增长,当年突破三位数;2018更是突破四位数,达到历史新高1272篇。虽然文献数量快速增长,但令人担忧的是,最具科研价值的硕博论文数量在2013年至2017年呈现快速增长,并于2017年达到200篇后,2018年骤降至24篇,2019年也难掩颓势。
如果说,民宿已经成为行业热点、社会焦点,已经成为具有较大增长空间的新型消费领域、成为各地政府着力培育的新兴产业,那么,上述文献所代表的民宿学术研究水平,不论是数量,还是水平,都不能与民宿发展的实践水平相匹配,更无法对民宿的发展起到科学指引。
回顾十年来民宿发展轨迹,我们不难发现,民宿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物。它不仅是经济现象,更是社会现象;它不仅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更是改革开放的推动者;它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更是新型文化的创意创新;它不仅是生意和商业,更注重责任和情怀;它不仅为闲置资产盘活赋能,更是一种生活方式的创新和共享;它不仅是住宿业态,更是小而美的文化旅游产品;它不仅是精准扶贫的产业选择,还是幸福生活的全新呈现;它不仅是实体经济,还具有互联网经济的基因。
如此生动、多元、复杂的民宿,用已有的某个学科或单一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理论都不能给出全面、准确的诠释。因而,民宿学的建立是行业发展的期盼、学术建设的必然。
在民宿学建立初期,有如下九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学界格外关注、重点研究、率先破题:
一、民宿的概念,包括文化起源、性质界定等。有学者认为,民宿起源于中国,浩如烟海的中华文化典籍中记录了古人先贤们丰富而生动的乡居生活。从2018年开始,笔者曾带领研究团队进行课题研究,就是“唐诗宋词鉴民宿”,试图从经典中找寻唐宋时期的民宿文化脉络,为当今的民宿提供传统营养。通过查询相关文献,笔者认为,现代民宿起源于欧洲的法国或者英国,然后传播到美国,二战结束后传播到日本,然后是我国台湾地区,十年前也就是2009年前后传播到浙江莫干山。
二、开展民宿领域的立法研究。作为民宿发展的先行者,浙江的发展实践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启发。随着国家层面促进民宿发展的宏观政策密集出台,去年以来,海南、广东等省以《管理办法》等形式,通过制度创新,努力破解消防、特殊行业等市场准入障碍,以推动民宿发展。但是,无论是城市民宿,还是乡村民宿,都缺乏国家层面的制度引领。因而,开展民宿领域的立法研究迫在眉睫。
三、民宿价值尤其是社会价值评估。从经济学角度考量民宿的投资与产出会发现,民宿是典型的微投资(一般而言,单体民宿的投资额度在百万级)、小产出。即使是2018年以来出现的“民宿集群”发展模式,与其他行业的投资规模和经济产出相比较而言,也是微不足道的。那么,为什么民宿会成为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积极培育的新型产业呢?笔者认为,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民宿具有的强大的社会建设功能和由此产生的显著社会效益。民宿行业是典型的社会责任型产业。民宿投资与运营实践中丰富的案例,已经说明了民宿在精准扶贫、传统村落保护、历史街区再生、城乡融合发展、创业创新等诸多领域的价值,因而,需要学界进行准确的描述和科学的评价。
四、民宿产业要素供给机制。土地、人才、资金是民宿发展的主要产业要素,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土地供应。莫干山乃至浙江省之所以成为全国民宿先行区和当代民宿发源地,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在土地供应上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创新。随着新《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民宿获得土地的途径将由以往单一的租赁扩大为购买、合作等多种形式。
五、民宿与社区营造。民宿的魅力来源即核心竞争力的构成,是“民”。所谓民宿,就是城乡居民利用自己住宅中的闲置空间(或者闲置住宅)开办的住宿服务。主(居民)客(消费者)共享构成了民宿生产与服务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互动关系。但是,在民宿发展的实践中,我们发现影响甚至决定民宿开发与经营的人际关系,除了主客关系之外,还有民宿主人与民宿所处社区其他居民的关系、民宿客人与民宿所处社区其他居民的关系、客人与客人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些关系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决定着民宿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民宿不是关上院门(乡村民宿)或者房门(城市民宿)的内向型封闭式的自我存在,民宿是社区的组成部分,民宿经营的物理对象绝对不仅仅是民宿主人(或者投资者)拥有的物权的住宅空间,更是该住宅所处的社区的全部,包括生态空间、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公共空间、物业管理(服务)等。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民宿经营者必须要把上述民宿的外部因素的使用成本纳入经营成本,并且必须要把经营收益的一部分与其所处社区的居民分享。不仅如此,能否在一个社区开办民宿也应该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取得社区居民的同意和支持。这就是近五年来,笔者一直倡导的民宿开发与经营的“社区共商、共建、共享”原则。
六、民宿企业的经营管理。民宿的本质决定了民宿企业的小微属性。其经营既要遵循企业的一般法则、规律,也有其独有的特点。比如,民宿企业都是社会责任型企业,要强调社会公民建设;民宿企业多具有移动互联网基因,要有产品(服务)的爆款,要做好粉丝经济,要懂得并且运用自媒体进行营销;民宿企业在异地(异国)扩张中自带的IP与在地文化融合的渠道与方式;民宿企业轻资产发展等。
七、民宿人才的培养。人才是事业发展和产业进步的关键。民宿人才培养更是一个系统工程,比如,包括管家、房娘(客房服务员)、厨娘(厨师)等在内的经营管理人才团队的培养,以及民宿投融资人才、民宿规划设计人才、民宿营销人才、民宿行业管理人才、民宿社团管理人才、民宿人才培养的师资力量等。民宿之所以不同于以往的住宿业态,核心原因就是民宿的主人和因其生活生产而形成的独特的主人文化。主人无法复制,因而通过连锁形式实现民宿的外延式规模化拓展,就成为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也正因此,民宿主人的培养,既包括通过适当的途径、方式养成更多的民宿主人,也包括通过在职教育提升民宿主人的素质、素养和能力。近年来,浙江大学、上海交大等已经尝试培养民宿MBA,柳州学院、泰州学院等也开办了民宿大专和高职教育。中国旅游协会民宿客栈与精品酒店分会也于2017年召开了全国首届民宿教育培训座谈会,对加强民宿人才队伍建设发出倡议。河南信阳新县大别山民宿学院、北京延庆北方民宿学院等纷纷成立。北京中瑞酒店管理学院、河南焦作云台山干部学院等也在准备进入民宿人才培养领域。如何按照民宿的发展规律,培养符合民宿企业和民宿行业需要的人才队伍;如何通过编制教材、培养师资、设立基地、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培养适用、实用的民宿人才,破解人才瓶颈是当下和今后相当一段时间旅游教育行业面临的挑战。
八、开展国内外民宿发展的比较研究。2017年以来,笔者曾带队到欧洲的德国、奥地利、瑞士,亚洲的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进行民宿考察。我们发现,我国的民宿发展,既与现代民宿起源地的欧洲呈现完全不同的特质,与我们的近邻日本、韩国相比也特色鲜明。目前,民宿的跨地区、跨国比较研究还是空白。以国际化的视角、思维和语言开展这方面的研究,既可以形成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学术话语权,也可以为我国民宿业的科学发展赋予国际视角。
九、逆城市化与民宿发展。乡村民宿既是逆城市化发展的产物,更是逆城市化发展的推手。乡村是未来的奢侈品。近十年来,以媒体人、设计师为主的城市精英纷纷到乡村开办“情怀民宿”,引领了社会现象级的民宿热潮。乡村民宿对于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和独特角色,需要学界基于国家战略和产业实践,进行个案研究和系统总结。
(作者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民宿客栈与精品酒店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