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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山东省政府研究同意,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3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加强新时代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着力推动各级各部门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充分发挥革命文物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作用,统筹做好革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山东要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做好革命文物资源专项调查,持续公布山东省革命文物名录,增补一批革命文物为主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一批乡村革命文物、抗战遗址遗迹为主的保护展示项目。支持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探索开展省级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培育建设工作。结合重要节点推出一批革命文物精品展览;做优做强“山东省红色文化主题月”文化活动品牌。大力发展革命文物研学旅游,打造革命文物主题游径;深入开展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培育工作,探索革命遗址保护与乡村休闲度假、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各级财政加大对革命文物支持力度,探索利用政府债券、公益保险、捐助捐赠等方式开展建筑类革命文物保护;切实加强基层革命文物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精准交流培训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