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近日,福建省政府发布《关于古田翠屏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改)(2013—2030年)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原则同意《古田翠屏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改)(2013—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批复》提出,宁德市政府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保护要求,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典型的“湖、岛、水、岸、林”山水风光特色及深厚的历史文化遗存、地方民俗风情,加强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等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维护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批复》要求,宁德市政府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协调衔接,妥善处理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建设项目,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维护自然环境和景观风貌。同时,要完善交通、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依法依规对景区进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及游览安全工作,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持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

《批复》明确,宁德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古田翠屏湖风景名胜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省林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据了解,古田翠屏湖风景名胜区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规划总面积49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面积11.12平方公里。这里山清水秀、景色迷人,有大小岛屿36个,名胜古迹众多,素有福建“千岛湖”之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