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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旅游科技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评定工作。

根据《通知》,示范园区是指面向旅游业开展科技研发或应用,以拓展旅游产品、丰富旅游业态、优化旅游服务、提升游客体验和满意度为目标,旅游和科技融合取得成效并具有示范意义的独立管理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园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主题乐园、特色小镇、文旅街区等。

《通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有明确的建设和管理主体单位;二是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具有旅游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基础,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三是有持续的旅游科技研发、应用投入和发展潜力;四是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性数据泄露、环境污染事件或安全、消防、卫生等重大责任事故。

《通知》还要求,安徽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直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不超过2家申报单位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大黄山地区每市推荐单位不超过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