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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2月23日发布公告称,国务院批准增加陕西省西安市、山东省青岛市为内地赴港澳“个人游”城市。据悉,至此赴港澳“个人游”城市增至51个。

公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24年3月6日起,在西安市、青岛市为符合条件人员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西安市、青岛市户籍居民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西安市、青岛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人工窗口,或设在人工窗口的智能签注设备提交申请,自行选择办理“个人旅游签注”或者“团队旅游签注”,免予提交申请事由材料。

“个人旅游签注”包括:赴香港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赴澳门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签注持有人每次可以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此前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沈阳市、长春市、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厦门市、长沙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成都市、昆明市等49个城市开办了赴港澳“个人游”。

《关于在陕西省西安市、山东省青岛市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