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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开展“皖美民宿”评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皖美民宿”评定工作,旨在持续推进全省旅游民宿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独具徽风皖韵的安徽旅游民宿品牌。

根据《通知》,“皖美民宿”评定标准将依据《“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定标准》),设“皖美金牌民宿”“皖美银牌民宿”两个等级。符合申报条件的旅游民宿经营单位均可向各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经各地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后,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全省“皖美民宿”的评定工作。省内各全国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必须参评。

《评定标准》明确,“皖美民宿”是指一般需要民宿主人(旅游民宿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或家庭成员直接参与接待,提供富有个性化、家庭氛围的接待服务,原则上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参与等级评定的民宿须满足规范经营、安全卫生、生态环保三大基本要求。

《评定标准》明确,“皖美民宿”等级评定包括必备项目达标评定和检查项目打分评定两部分。其中,必备项目达标评定从规范经营、安全卫生、生态环保、环境风貌、设施设备、服务接待、社会效益七个方面进行,达标后方可进入检查项目打分评定环节。检查项目评定包括基础条件和皖美特色评分两部分,基础条件评分从环境风貌、设施设备、卫生服务、经营管理四个方面进行打分评定,皖美特色评分从景观特色、客房特色、项目特色、服务特色、乡土特色五个方面进行打分评定。

《评定标准》还要求,参与评定民宿近一年应未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原则上同一处民居、同一投资经营主体只能以一个整体申报。经评定合格可使用等级标志,有效期为3年,3年期满后应进行复核。评定实行退出机制,经营过程中出现卫生、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发生重大有效投诉等情况将取消等级。取消等级后满3年,可重新申请等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