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关于更换第二十届“群星奖”全国终评合唱作品部分表演人员的公示

根据《群星奖评奖办法》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十届群星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25〕260号)要求,“参加复评和终评的表演人员须保持一致,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表演人员的,须同步在中国文化报等中央媒体、参评作品报送单位门户网站、演出单位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上公示”,现将我单位参加第二十届“群星奖”全国终评群众合唱作品更换部分表演人员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匿名或逾期反馈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云南省总工会

联系人:田咏华,联系电话:0871-64199397

特此公示。

附件:第二十届“群星奖”全国终评群众合唱作品更换部分表演人员信息

云南省总工会

2025年9月1日


附件:

第二十届“群星奖”全国终评群众合唱、广场舞、音乐、曲艺作品更换部分表演人员信息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