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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最新出台《云南省“引客入滇”入境旅游激励实施方案》,进一步激发入境旅游市场活力,提升云南旅游品牌形象在海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8月7日,在“文旅惠民 共享美好生活”云南省暑期文旅消费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就该方案的出台进行介绍。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处长申玮介绍,本次激励对象为依法在云南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文化和旅游企业。激励资金由省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保障,按照“优先申请,优先审核,优先发放,不重复激励”的原则,按申请提交时间顺序拨付。企业获得激励资金后,应当专款专用,用于企业正常经营和持续扩大入境旅游客源市场。

关于激励类别及标准。一是入境游客人次激励:主要针对招徕或组织境外团队游客入滇,在云南住宿3夜(含)及以上的组团旅行社,不包括组团旅行社转并团队后实施接待的地接旅行社,2025年8月4日至2026年2月28日,旅行社招徕境外游客来滇旅游,组织过夜游客人数达到1000人(含)以上,且按要求填报入境旅游团队信息;按照组织的过夜游客人数(以1000人为基数起计)计算,在云南住宿3夜(含)及以上的按不高于50元/人激励。

二是入境旅游包机激励:面向以包租客机方式(不含切位方式)组织境外游客入滇旅游的旅行社,2025年8月4日至2026年2月28日,每架入境包机人数达到100人(含)以上,且能关联对应的旅行社责任险、团队行程单,入境包机全体游客在云南住宿时间3夜(含)以上,按每架次3万元给予激励。出境包机和享受政府航线补贴的包机不在激励范围之内。

三是旅游宣传推广激励:2025年8月4日至2026年2月28日,经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文化和旅游企业自主参加境外重要国际旅游展会、购买独立展位、积极营销推广云南文化和旅游资源及产品线路的企业可获得此项激励。备案通过后,独立参展的企业,对其购买的独立展位进行补助,参加港澳台地区展会每次补助2万元;亚洲各国展会每次补助2.5万元;亚洲以外的国家展会每次补助3万元。本方案实施期间,同一企业的旅游宣传推广激励次数不超过2次。

入境游客人次激励、入境旅游包机激励和旅游宣传推广激励的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3月31日。申报企业根据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网站按要求提交《云南省“引客入滇”入境旅游激励资金申报表》和申报资料。审核及激励资金拨付顺序以申报提交时间顺序为依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在2026年6月20日前对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报送的拟激励企业名单进行复核和合规性审查,形成全省拟激励企业名单并协调省财政拨付激励资金。

“引客入滇”激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依法接受审计监督,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也将加强对激励资金的监管。若受激励企业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激励资金,或在取得激励资金一年内出现扰乱市场秩序、拒不处理投诉、被列入严重失信市场主体等情形,有关部门将依法追回激励资金及相关利息。

为吸引更多海外游客来滇,云南省将邀请海外网红、海外媒体、旅行商走进云南,借助他们生动讲述“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让世界透过多元视角感知云南魅力;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游客的需求和偏好,制定差异化的宣传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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