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近日发表题为《莫让“千人厌”坏了民俗口碑》的评论指出,“千人宴”变成“毛豆花生宴”,为何引得“千人厌”?因为它把一些游客心心念念的民俗文化体验,异化成了变相捞金的消费陷阱。平心而论,这些特色民俗体验项目,发掘好了是吸引游客的“独门秘诀”,可如果任由其变成新的“宰客密码”,那原本令游客神往的“文化味”,就可能变成只顾商家利益、不顾游客权益的“铜臭味”,就会给当地民俗带来负面影响,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这种动辄伸到日常空间里的直播镜头应当收敛了,人们是去消费的,不是‘被消费’的”
——近期,有游客在度假村泡温泉,被商家直播入镜。对此,《羊城晚报》发表评论指出,从现状看,这俨然成了一种新的营销模式,商家既提供服务,也将服务内容进行二次传播推广。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做法的合理性很成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也就是说,镜头一开就将消费者直播出去,本身就涉嫌违法。(本版编辑 龚立仁 整理)